美国犀牛皮鞋·加盟条件
① 对加盟特许经营连锁专卖店系有明确的认识;
② 理解并认同美国犀牛品牌,有长期经营和发展的愿望和信心;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.
③ 具备创业者的基本素质,热爱商业经营,有干劲、冲劲、毅力;具有经营理念和一定的管理能力,具备良好的信誉与商誉。
④ 身体健康,为人正派,善于团队合作;有一定的资金实力且资信良好,有相应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意识.
⑤ 加盟商必须自己经营,不得转包他人;
⑥ 具备管理、指导、团结从业人员的能力,并保证亲自参予经营管理和业务拓展。
2、资金要求:
根据加盟商所处地域差异和预开店面的具体位置、面积,要求专卖店经营者拥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和流动资金,要求25万以上
3、店面要求:
① 加盟专卖店需拥有市级、县级内主要商业街的独立门面及营业场所。经营场地面积:省会城市30~100平方以上,地级市30~60平方以上县以下经营面积不得少于25平方(特别繁华商业街可视考察情况略作调整)。
② 需出具对该店面的使用权证明。如房产产权证、产权使用证或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。
③ 提供该店面所处商业街照片,店面所处位置平面图和店面建筑平面图等资料。
加盟保证金:
1.保证金按每单店(单柜)每个合同期 2 万元人民币为标准交纳。公司开具收款收据;该保证金用于《专卖授权证书》的保管之用。
2.在合同期内前店(柜)关闭后3个月内能够再开出公司许可的新店(柜)的,可续用前店的保证金。但合同及授权须作相应变更;
3.保证金无论在何种情况下,只要加盟商完全按照《加盟专卖合同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后均将无息退还。